国标法兰公称压力PN≥10.0MPa法兰用锻件; 公称压力PN>4.0MPa的铬钼钢锻件; 公称压力PN>1.6MPa且工作温度≤-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。 高压法兰的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4726-4728的相应要求。 公称压力PN为0.25MP-1.0MPa的碳素钢、奥氏体不锈钢锻件允许采用Ⅰ级锻件。 除以下规定外,公称压力PN为1.6MPa-6.3MPa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级别的要求。 高压法兰一般采用锻件或锻轧工艺制成。当采用钢板或型钢制造时,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 高压法兰应经超声波探伤,无分层缺陷; 应沿钢材轧制方向切割成条状,经弯制对焊成圆环,并使钢材的表面形成环的柱面。不得采用钢板直接机加工成带颈高压法兰;圆环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;